鲁网1月20日讯 (记者 时瑞雪)2025年1月16日,因存在未按约定使用募集资金的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中心发布关于对临沂振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 决定显示,临沂振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0年6月、2023年11月分别发行了公司债券20振东02、23临东02,前述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20振东02募集说明书约定,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23临东02募集说明书约定,募集资金应用于偿还特定公司债券本...